積案處理中心的勞工證最新審理情形
 
之前我曾說明勞工證的申請在去年3月28日開始有了重大的變革,即自2005年3月28日起,勞工證的申請都都必須按照PERM 的規定來進行,而在此之前沿舊制所提出而還未審批的勞工證申請,總數逾363,000件的申請案件,都已被送至勞工部專為處理積案而另行成立的積案處理中心(Backlog Processing Centers)審理,目前有108,000件已完成審理,約有50,000件已獲批准,積案處理中心收到由各州勞工部轉送的案件時,都必須先做data entry 的部分,並發出45-day Letter,通知雇主(律師)是否要繼續進行申請,雇主必須在45內將”要繼續進行”的回覆送至積案處理中心,而積案處理中心在收到要繼續回覆後,才會進行下一步的實質審理,如果積案處理中心未在時限內收到雇主就該申請案要繼續進行的回覆,該申請案即視同放棄,積案處理中心即會主動結案,而勞工部已表示預計要在今年6月完成所有的data entry的進度目前是可能達成。另外,勞工部也希望在2007年9月30日前審理完所有的積案,而因為舊制勞工證申請的審理每一件皆須由人工審理,要達成在2007年9月30日前審理完成所有積案的目標,我看顯然不太容易。除非你符合可豁免勞工證申請的情形,要不然勞工證的取得批准是由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第三優先途徑取得綠卡通常必須進行的第一個步驟,如果你有在積案處理中心的申請案而已不耐久候,建議你可與你的律師商討看看是否有其它對策。
 
本文章訊息僅為一般概括性的陳述,讀者就其任何個案,皆應向專業移民律師諮 詢具體的法律意見,而不宜僅憑本文章內容為其行事的依據。由Sally Chen, Esq 陳立雯律師提供.TEL (626) 577-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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